据Tech2IPO创见报道,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Vincent Wong今日宣布,已代表投资者向加州中区地方法院对迅雷提起集体诉讼。
原告称,迅雷做出了虚假或误导性声明,未能披露其水晶项目和移动战略(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)所蕴藏的极大风险。只要是在2014年6月4日迅雷IPO(首次公开招股)时,或者在2014年6月24日至2015年5月20日期间购买迅雷股票的投资者,如果因此蒙受了损失,都可以在2015年8月7日之前向法院申请,要求担任首席原告。
我匿名了 2015-07-22 16:26
该评论年代久远,荒废失修,暂不可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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